欢迎光临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中文
English
한국어
日本語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7247)
青岛市技术合同服务点 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
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0532)81117588
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优势
公司架构
公司环境
质量信用报告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服务项目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法律服务
项目代理
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交易对接
科技成果评价
专利预警分析
知识产权运营
技术转移服务
专利信息服务
无形资产评估
知识产权托管
综合服务
资质荣誉
法律法规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加入我们
业务合作
成功案例
交易平台
联系我们
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优势
公司架构
公司环境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服务项目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法律服务
项目代理
资质荣誉
法律法规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加入我们
业务合作
成功案例
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发布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政策解读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发布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政策解读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全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规范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省科技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以评促建全面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质量,大力培育市场化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
二、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分为总则、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相关责任和附则共五章、十七条,为客观、公平、公正的开展绩效评价提供制度保障。
(一)明确相关职责。明确了省科技厅、第三方机构、市科技局及省级以上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各方职责。
(二)科学确定内容。基于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功能定位与主要任务,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周期、主要依据、重点内容及量化指标。
(三)合理设计程序。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经年度方案制定、基地自评上报、市科技局审查、材料集中审核、现场评价核实、结果公开公布等程序,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四)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成绩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对优秀、良好等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
高品质服务
一对一,服务贴心周到,价格公开透明
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一站式手续办理,完成交易流程
全程跟踪服务
随时沟通客户,助力通过
专家级指导
专业的谈判及指导,一对一经纪人
资深服务团队
专业诚信,优质高效,严格风险把控与告知
平台保障全程服务
专业顾问一站式一对一引导服务